农村饮用水安全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近期省政协专题调研组,赴蚌埠、滁州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开展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饮用水源地、自来水厂、饮水工程项目、走访基层干部群众等形式,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展、政策实施等多方面进行调查,总结地方好的经验做法,发现问题,提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省农村饮用水安全的若干建议。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两市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纳入民生工程实施范围。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确保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工作。滁州市全椒县推行“以集镇为中心建设自来水厂,以农村为供区加快管网延伸”的建设思路,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二)规范建设规程,强化工程管理。两市按照《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建立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逐年验收销号,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稳步推进和监督考核奠定了良好基础。蚌埠市怀远县聘请专家进行水质化验等技术培训,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滁州市全椒县按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模式,严把设计关、建设关、验收关,着力打造农村饮水安全精品工程。
(三)加强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两市按照《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划定了水源保护区,认真做好水源地保护、水源涵养、水质检测等工作。通过推进河长制,初步构建了辖区内河流沟渠管理体系;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通过推进农村垃圾、厕所、污水专项整治,有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如滁州市全椒县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15个,明确保护范围和禁止活动内容,环保、卫生、水利部门对水源保护区实行24小时监控,定期抽查,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四)强化建后管护,保障有效运行。两市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蚌埠市怀远县成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技术指导、水质监测、水价调控等工作,确定乡镇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和管理主体,县农饮办及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全县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抽检。滁州市全椒县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督”的原则,将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纳入统一管理,县水利、发改、卫生等部门形成联合监管机制,保证供水工程有人建、有人管、用得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水源保护难度较大。农村供水水源地处于农民生产、生活之中,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畜禽养殖对水源环境质量有着直接影响。农村供水水源数量多,单个水源取水量小,部分水源地横跨多个县域,水质安全保障面临较大威胁。如怀远县有的地方受地质渗透影响,水源缺乏,水质净化难度较大;全椒县有的地方饮水工程受限于投资标准,就近选择水库、溪流为水源,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等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二)供水保障能力较弱。农村自来水厂普遍规模偏小,规模在1000吨以下的占据绝大多数,特别是早期建设的一些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处理和消毒设施配套水平较低。农村民居住相对分散,供水管线较长,“跑冒滴漏”现象时有发生,居民用水受到一定影响。农村供水规模小、农户用水量小、远距离输送损耗高、水费实收率低等因素,导致农村自来水厂普遍经营困难。
(三)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公益性事业由私人经营的弊端日益凸显,政府风险逐渐加大。当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是通过招商引资,由私人投资建设承包经营完成的。列入民生工程后,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建和改造,工程建成后又大多承包给个人经营,造成农村饮水工程公私产权交叉,管理主体不明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目前,大部分由乡镇水利站管理,加之配套政策跟不上,缺乏相应的管养资金投入,工程运营难以为继。
(四)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较小,水质净化和消毒技术相对滞后,技术标准达不到规范要求。受农村客观条件制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护人员、技术人员基本上都是经过简单培训即上岗操作,专业素质偏低。卫生部门虽每年选取一些供水工程开展抽检和委托检测,但覆盖面不够;水厂大多只是配备基础检测设备,自检水平有限,甚至流于形式,难以建立长效安全机制。
(五)安全饮水意识不强。受传统观念和用水习惯影响,部分群众仍然习惯于在自家打井作为饮用水。目前,大部分青壮年到外地打工,农村人口大量减少,部分“偏、远、穷、山”地区,工程建设成本高,自来水开户费用较高,导致农村地区自来水使用率较低。
三、对策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推进规模经营。各级党委、政府应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是农村老百姓最大的民生,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扛起政府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有的县(市、区)(如全椒县)为彻底解决农村供水的突出问题,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成立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规建、财政、监察、审计、卫生、水利、法制等部门参加,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通过PPP模式确定责任主体单位实施,发挥县自来水公司技术、管理、资源等优势,推进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管理。鼓励县(市、区)级政府采取PPP模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支持县(市、区)在县域内建设数个万吨以上的大水厂,增强供水保障能力。
(二)加强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饮用水源是老百姓的“生命线”,必须严防污染,确保水源安全。一是切实做好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在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有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发展有污染的产业,严禁在禁养区、限养区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二是积极控制农业水源污染。推进村庄河塘整治,转变生产方式,发展循环农业,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三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并重。集中建设村垃圾处理中心和养殖中心,实行人畜分离,推进农村改厕,对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确保饮水安全。
(三)突出规划引领,加大资金投入。省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将“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列入扶贫攻坚项目和地方建设资金总盘子并予以优先保证。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加强统筹整合相关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展投融资途径,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大对农饮工程后期管护费用的投入。
(四)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供水质量。“十三五”期间,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质增效过程中,要加大科技投入。对丘陵地区小型集中、联户工程不易进行集中消毒处理的,对地下水源污染严重的,要加强科研力度,尽早探索出经济、适用、有效的处理工艺和技术。以提升水质检测指标合格率为重点,水厂要建水质化验室,配齐检测设备,扩大检测范围,提升检测水平,对农村自来水厂检测费用进行专项补贴。
(五)完善配套政策,强化人才支撑。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合理的水价核定、入户费用等标准,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加强风险和应急管理,依法妥善保护饮用水水源、管网设施,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充分发挥省内职业院校的作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培训规划,解决专业人才缺乏问题,提高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水平。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科技、文化下乡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饮水安全工程对预防和减少疾病的重要作用,营造出老百姓饮水安全意识、改水治水积极性不断提高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安全饮水的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