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安在线
六安官方部门印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第十一条第三款写明关于查验房屋相关规定:
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而6月8日,六安锦成迎宾府3号楼的业主们在拿新房前,却需先交钱、签署相关文件才给进入新房进行验房。
不少业主质疑,钱交了、字签了,不等于认同房子没问题了吗?同时,业主验房时还有开发商所谓的“专业验房小组”跟着业主。
令人不安的事还是发生了。3号楼有业主在验房时,发现房子墙面多处空鼓。
目前,六安锦成迎宾府正在大量交房。(六安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