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台县市场监管局不断强化落实各项信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逐步形成了“数据公示+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信用修复”闭环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了信用监管效能,推进我县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数据归集,推进行政公开。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全部归集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客观地反映市场主体的经营状态,让无形的信用“显形”。截至目前共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各类信息575条。
加强信用监管,开展分类分级。开展“送法进万企”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等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年报公示工作,通过电话提醒、微信群宣传、上门督促等方式,把年报公示操作流程和要求逐户告知经营主体;综合运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省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统筹划分信用风险低(A)的企业3873家、信用风险一般(B)的企业6607家、信用风险较高(C)的企业2141家和信用风险高(D)的企业1578家,让无形的信用“分级”。通过分析风险态势,进行警示信息监测,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深入企业开展市场主体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实现了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高频监管”。
实施联合奖惩,强化部门协作。对守信主体容缺受理、加快办理,将守信主体作为“放心消费示范店”和“十佳个体工商户”必要条件。对失信主体不予办理、从严办理、重点监管,并依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让无形的信用“变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到行政处罚的失信主体在申请贷款、招投标、政府奖补政策等方面受到限制,倒逼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守法经营。
指导信用修复,助推合规建设。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落实“三书同送”工作机制,通过设立“信用修复窗口”、发放资料、上门指导等方式引导失信市场主体修复自身信用,积极为已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履行了法定义务、公示期满等符合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指导,推进信用修复程序化、便利化、便捷化,让失去的信用“重塑”。截至目前,已在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设立了16个“信用修复窗口”,信用修复制度、流程公示上墙,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开展企业信用提升及合规建设培训15次,帮助解决企业诉求问题24个;开展信用修复指导500余次,帮助655户市场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前停止通过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8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