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一时未找到理想的工作,不妨参加就业见习“蛰伏”一段时间。昨日,记者获悉,省人社厅发布《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大学生见习取消户籍限制,见习期间补贴不低于1000元,期满留用比例不低于30%,期待让更多大学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
就业见习不设户籍限制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这是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一项制度。”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不少学生通过就业见习学习了知识,增加了就业经验,从而成功就业。
为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近日,省人社厅发布《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就业见习取消户籍限制,即在本地办理求职登记且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就业见习申请,不过每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企业留用比例不低于30%
我省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均可申报,经审查合格后方能成为就业见习基地。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由财政和见习基地各承担50%。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基地也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适当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还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留用参与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此举有利于强化见习基地责任,促进见习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一般见习时间为3到12个月,如果大学生在此期间找到工作了,可以申请终止协议。(记者 琚园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