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省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廉租房与公租房保障今年继续顺利推进。截至9月底,这两类保障房今年建设任务主要指标均超额完成。自2009年大规模推进保障房建设以来,全省累计开工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77.1万套,占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总开工量的44%;通过租赁廉租房和公租房、申请获得廉租房租赁补贴方式,全省累计有46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
近年来,我省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和政府考核目标,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强力推进。今年以来,我省共争取中央廉租房和公租房补助资金57.9亿元,省财政安排省级配套资金9.3亿元。各地还积极采取发行企业债券、争取信贷支持等措施,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国土部门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用地有效供给。截至10月底,今年全省廉租房、公租房已开工18364套、150197套,开工率分别为100.32%、100.86%;基本建成分别为49314套、93761套。各地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提升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品质。
多层次、宽覆盖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正逐步形成。除继续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外,我省正推进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千方百计解决城镇中等及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今年,我省在金寨等县开展乡镇公租房试点,以解决乡镇支教、支农、驻乡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群体的住房难。根据规划,到2015年,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由2010年末的5.6%提高到20%以上。
既要“建好”又要“分好”。合肥市对廉租住房新申请家庭在受理、初审阶段增加了承诺制度、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环节;铜陵市采取“并轨运行,全面覆盖;严格审核,合理轮候;租补分离,分档补贴”的做法;芜湖、宣城、滁州等地坚持“四权分离”,即住房和收入审核权、分配审查权、租金补贴权、运营管理权相分离,健全保障房申请、审核、轮候、配租和公示等制度。(记者 吴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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