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当下正从距离、密度、分割三个维度上大力推进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期实现基础设施联通便捷性、要素资源高效性、产业分工协同性、市场的统一性、社会﹙含生态﹚福利公平性的目标。安徽既要深度融入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又要强化内部一体化发展基础,解决好瓶颈约束问题,找准与先发地区的区域合作着力点,从而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缩短距离,补交通体系之短。交通一体化一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的重点,高铁、跨江跨海快速交通、互联网、物流体系等建设大踏步推进,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长三角一小时交通圈已具雏形,路网进一步加密,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为中心,省会城市之间、省会城市和所辖的地市之间1小时至2小时的交通圈已经初步构建,并朝着《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建成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目标迈进。安徽坚持东向发展,打通东向大通道,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合肥作为长三角城市群的副中心,“米”字形高铁网络和“一环八线”高等级公路网已经形成,增强了通江达海功能,提升了航空客货运力。但是,在与长三角综合交通体系的融入上安徽还存在衔接不畅、运输效率不高等短板。下一步需要加强提升与长三角地区各城市通达性与便利度,加快与长三角各主要城市高速、高铁等快速通道建设,深度融入长三角基础设施网络、综合运输通道和区际交通骨干网络,共建互联式、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体系。同时,提升省域内快速交通网络,大力推进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强化交通枢纽的功能建设,打造合肥都市圈快速交通网络体系,实现省内县县通高速、市市通高铁目标。加强与长三角智慧城市建设的合作,发展智能交通,优化路网结构和城市功能布局,提升物流运输的效率,完善服务网点等流通基础设施,保障和服务民生网点的建设,主动融入长三角地区智慧交通网络体系。
提高密度,增协调发展之优。长三角既是我国经济活动最为密集,也是城市密度最高、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推动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实质上就是保持经济活动密集与人口密度一致性。近年来安徽充分利用与长三角发达地区的毗邻效应,基于要素禀赋结构差异的垂直分工具有比较优势,并在技术与创新基础上参与长三角以产业内分工与产品分工为主的网络化分工、水平分工,实现了区域分工的分层次推进。安徽省会合肥作为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也是与北京和上海并肩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常住人口与经济总量集中度均居全省之首,近年来在集聚资源,提升能级上积极作为,不断加大基础研发和核心技术研发投入,推动创新驱动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引领全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缩小与长三角的经济发展的差距。然而就全省而言,安徽还面临着区域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协调,以及资源环境约束力增强、转型发展压力增大等问题。下一步安徽要深度融入长三角现代产业体系,强化与长三角产业链分工合作,积极推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产业的发展合作,推进产业与科技园区共建,着力打造经济活动的密集区、产业集聚区,集中力量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要注重推进大城市增长,城市群与都市圈发展,区域性大城市应更加开放包容,为更多的进城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与服务,进一步提升以合肥、芜湖与马鞍山为核心的合肥都市圈人口密度和经济密度,建立圈域内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功能分工的格局,促使皖北地区人口向长三角与皖江地区转移。各地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促进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探索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区域协调发展之路。
减少分割,争改革开放之先。各行政区域主体竞相开放,让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种要素更加便捷流动和配置,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长三角开展区域合作已有多年,三省一市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在加强省级统筹、协同创新、交通互联互通、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市场和公共服务融合等方面不断取得成效。然而,区域政策环境不一致、数据信息地区共享协同机制不健全、市场统一标准体系不完善、市场一体化推进方面有制度障碍等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安徽要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支持合作创新先行先试,健全区域合作的利益与税收共享机制,推进在科创、环保、金融和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和设施上的共建共享,强化与长三角其他地区在养老、社保、医疗、教育与就业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对接。积极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完善科技共享机制,推动要素资源流动,鼓励企业间的兼并重组。破除政策执行中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促进安徽与上海、江苏、浙江的营商环境对标对接。注重学习与借鉴长三角地区发达城市的发展经验,健全长三角城市间政府、企业与民间交流制度,共同营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共赢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