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机农产品生产不使用任何化学物质,具有纯天然、无污染、富营养的特点,为目前国内最高层次的安全优质农产品,也是世界各国推崇的安全消费食品。加快有机农产品发展,为长三角地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优质、健康食品,应当成为沪苏浙皖农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长三角地区发展有机农产品的重要意义
长三角地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增长很快,人们崇尚自然、有机、绿色消费正成为时尚,食品需求已经开始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这为发展有机农产品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其次有利于农业调结构、转方式,实现现代农业发展。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和共享发展五大理念。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强调过程管控,减少危害环境的化学投入品使用,更加注重生态,是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切入点。有机农产品定位于安全、优质和生态文化,能够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应该成为农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目前,农业发展既受资源环境瓶颈与生产成本上升、国内外农产品价差拉大与“黄箱”支持政策空间有限的多重约束。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起到加快农业“调转促”、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作用。
第三可以有效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及监管能力。发展有机农产品需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和规范生产,好比在农业标准化与品牌化建设、市场准入管理、产地示范创建等方面有了抓手。实施有机农产品认证,原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转变为常态化管理,且监管更严格、指标更全面,推动了农产品认证检测、市场准入、质量追溯体系等基础性建设,起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作用。第四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对产地环境有着严格要求,化学投入品不能用,有利于农业节能减排和农村环境治理。第五有利于促进农业标准化、信息化和品牌化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属于高附加值农业,以此为对象实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是一种集标准化生产 、规范化控制、品牌化营销和信息化服务为一体的监管模式。第六便于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和收入。发展有机农产品需要创新品种与技术、增加投入和改善软硬件环境,这有利于发展新产业、创造新业态和增加新的社会分工,扩大了对多种技术、技能的人才需求,这就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
二、国内外关于有机农产品发展的研究综述
在国外,有机农产品需通过相关质量认证或进行标识。比如在法国,官方有4种认可和监督的质量标签,其中生态农业产品标签大体与我国的有机食品对应。在法国贴上这个标签,那就表明其至少95% 以上的配料经过授权认证机构的检验,并符合欧盟法令规定,是精耕细作或精细饲养而成,没用过杀虫剂、化肥、转基因物质,含副作用的添加剂的使用也受到严格限制。(范春光,2008)。
国外推崇有机农产品主要基于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考虑。有关理论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产生根源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合适的信息制度为纠正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了可能,有效的方式是基于第三方认证的产品标识。在发达国家,保障食品安全采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无缝性监控,这其中主要包括检测认证、标签标识和可追溯等环节。很多欧美国家在 20 世纪中期建立了食品安全认证制度(蒋艳芝等,2016),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广泛应用了这一制度。认证制度中的标签标识是关于食品信息最重要的载体,其作用不仅在于指导消费者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还包括对食品质量作出承诺、对食品本身进行宣传等,也是食品溯源的重要基础。
在确立食品认证及标签标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可追溯制度是发达国家实现有机农产品生产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比如在德国,超市销售的每一枚鸡蛋都印有一行红色的数字如:2-DE-0356352,第一位数字用来表示产蛋母鸡的饲养方式,“2”表示是圈养母鸡生产(即无笼平面饲养或饲养场饲养),如果是0、1、3,则分别代表有机饲养(如我国的有机土鸡蛋)、自然放牧(即我国的散养、放养)和笼养(即工厂化饲养)方式。DE表示出产国是德国;第三部分的数字则代表着产蛋母鸡所在的养鸡场、鸡舍或鸡笼的编号。消费者可以视数字传递的信息进行选购,喜欢有机农产品的消费者可以选购“0”起头的鸡蛋。如果鸡蛋质量出现问题,有关部门可以一直追查到饲养场或鸡笼。
对于肉制品,企业在将牲畜出售到屠宰场时,必须提供饲料的种类与来源、牲畜病史、兽药使用情况等详细记录和信息。同样,屠宰场在出售的牲畜肉上也必须标示强制性标识,标识上详细记录可追溯号、牲畜出生和养殖地、屠宰场名称等内容。在屠宰场生产线的最后环节,工作人员会操作电脑,将每一批肉制品打印追溯码。消费者可以在商店通过电脑查询追溯码上的信息,知道手中的肉是哪个地方哪个企业生产的,是否是有机的,甚至由哪个农场饲养和提供的,以便追踪每块畜禽肉的来源。一旦出了问题,就可以迅速地追溯责任(雷勋平等,2014)。
我国目前有机农产品生产规模、种类扩展迅速,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已经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相关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以及规划、质量标准体系、监管法律法规等软件体系建设较为滞后,远远跟不上实践发展的需求。
对于有机农产品发展中存在问题,主要包括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认识度偏低,对发展有机农产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对大连消费者的一个调查表明,只有9%的消费者熟悉有机食品标识(蒋艳芝等,2016)。在有机农产品生产方面,存在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生产随意性大,科技应用水平差异大,缺乏生产过程监控,自律意识淡薄,不易管理等问题。在认证方面,存在着认证机构多头、认证费用及门槛过高、认证有效期偏短等问题。在产地建设方面,政府财力扶持有限,缺乏专项资金投入,难以大规模、大范围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与条件。在产品结构方面,初级产品和初加工产品居多,畜牧产品比例较低等问题。在质量控制与市场监管方面,存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上下级不完全对应、部门关系未理顺,有机农产品监管责任尚不清晰等管理模式问题,以及在产地环境监管、农资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查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不合格甚至假冒伪劣投入品充斥市场,市场监管缺失,有机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监管存在隐患等。
在对策建议上,认为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丁永华,2014;方丽槐等,2015),要制定有机农产品发展规划,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当前发展重点应是提升品牌影响力、落实监管责任和完善制度(马爱国,2015),还应当强化人才培训和技术服务(王静芝等,2015), 提高从业者素质和建立诚信体系(龚娅萍等,2012)等
三、长三角有机农产品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状况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生产初具规模。截至2016年5月,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有效证书合计为1816张,占同期全国(14389张)的比重为12.6%;有效产品数合计4519个,占该地区“三品”有效产品数(39290个)的比重为11.5%;产地面积合计达到113.05万亩,认证年产量合计达到422820吨。二是产品结构有待调整。虽然各省市认证的有机农产品结构与自身资源优势相匹配,但畜禽水产养殖品生产及认证普遍滞后,长三角合计占比仅为10.69%,远低于我国牧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41.77%的比重。三是各省市有机农产品生产实力差异悬殊,东部省市“强者恒强”,安徽省有机农产品有效证书、认证产品和认定产地面积占比靠后。四是长三角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不容乐观。经认定的有机农产品产地面积和认证年产量均约占“三品”认定总面积(9483.26万亩)和认证年总产量(5011.782万吨)的1%左右。五是长三角农产品中畜禽水产养殖品安全值得关注。六是长三角有机农产品发展潜力巨大。
表1 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有效产品及其占比
种类
省(市) |
有机农产品 |
证书数
(张) |
产品数
(个) |
认定面
积(亩) |
认证年产
量(吨) |
长三角地区 |
上海市 |
140 |
1357 |
31766 |
41912 |
江苏省 |
556 |
1393 |
152986 |
166736 |
浙江省 |
736 |
1186 |
798969 |
98898 |
安徽省 |
384 |
583 |
146794 |
115274 |
长三角有机农产品合计 |
1816 |
4519 |
1130515 |
422820 |
长三角有机农产品占“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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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1.1% |
0.8% |
全国有机农产品/长三角占比(%) |
14389/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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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中有机农产品数据指截止到2016年5月的有效证书、产品数、面积和产量情况,其余数据指截至2015年有效认证的情况;②有机农产品认定面积和认证年产量中包括合作基地,为有资质认证机构在长三角地区认证的总数,认证产量不分品种全部按照吨理论加总;③表中数据根据中国认监委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http://ffip.cnca.cn/ffip/publicquery/certSearch.jsp)、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等单位资料计算整理。
表2 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有效产品结构(2016年5月)
省(市)
类别 |
长三角合计(数量个/占总类别%) |
上海(数量个/占本类别%) |
江苏(数量个/占本类别%) |
浙江(数量个/占本类别%) |
安徽(数量个/占本类别%) |
畜禽产品 |
72/4.14% |
7/9.7% |
8/11.1% |
18/25% |
39/54.2% |
蔬果及食用菌 |
225/12.9% |
52/23.1% |
79/35.1% |
62/27.6% |
32/14.2% |
水产品 |
114/6.55% |
3/2.6% |
46/40.4% |
47/41.2% |
18/15.8% |
干鲜果品 |
191/10.98% |
14/7.3% |
29/15.2% |
115/60.2% |
33/17.3% |
粮油及加工品 |
492/28.3% |
55/11.2% |
258/52.4% |
72/14.6% |
107/21.7% |
茶叶及加工品 |
407/23.4% |
|
124/30.5% |
197/48.4% |
86/21.1% |
中药材保健品 |
239/13.7% |
10/4.2% |
8/3.3% |
165/69% |
56/23.4% |
注:①根据各省市截至2016年5月认证的有机农产品有效产品证书记载的产品类别整理,产品证书类别加总数(1740个)略小于认证的有效产品证书数(1816张),是因为有些不好进行类别划分的小品种如代用茶、酱油、醋、竹子、金银花、木槿花、银杏叶等没有纳入统计;②少量证书一书记载了两类及以上品种,按照两类计算;同一类品种认证了一个以上证书(多指同一认证单位的不同地块),按照认证证书加总计算;③上述情况导致表中的类别证书合计数与表2、表3中的有机农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合计数不完全对应;④表中数据根据国家认监委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资料数据计算整理。
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发展存在的问题:一是在产品认证、市场准入及检测、监管上,由于是市场竞争关系致使出现“给钱就认”及监管困难等乱象。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期只有1年,
表3 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有效产品区域占比
指标
省(市) |
证书数
(张) |
产品数
(个) |
认定产地面积(亩) |
认证年产
量(吨) |
长三角有机农产品合计 |
1816 |
4519 |
1130515 |
422820 |
长三角各省市占比% |
上海 |
7.7% |
30% |
2.8% |
9.9% |
江苏 |
30.6% |
30.8% |
13.5% |
39.4% |
浙江 |
40.5% |
26.2% |
70.6% |
23.3% |
安徽 |
21.1% |
12.9% |
12.9% |
27.2% |
注:①根据表1中数据计算;②表中有机农产品产品数为截至2016年5月统计数。
手续繁、费用贵,认证后每年都要检测复审,既繁琐、又花钱,有效期偏短,加重企业负担,导致复审续展率低。二是在农资投入品安全及生产环境上,畜禽水产养殖业存在滥用抗生素、乱用添加剂等问题。三是在生产组织与政府扶持上,有机产品生产企业面临规模小、地租贵、劳动力成本高、保险贷款难、政府扶持力弱等一系列问题。四是在发展方向及生产布局上,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对城郊优质耕地的侵占,有机产品生产空间狭小。有机农产品重点是发展出口创汇产品,实际却成为国内高消费群体的奢侈品。五是在加工及废弃物处理上,有机畜产品加工难,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突出,沼气系统建设滞后。此外,还存在着有机农产品生产覆盖面窄、从业者素质偏低,有机产品产销中存在较高的契约与道德风险,有机产品价格贵、品牌效应不足、市场容量小,有机农产品监管体制不完善、认识上有差距等问题。
四、促进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发展的建议
从满足城乡居民对优质安全农产品需求言,长三角有机农产品发展还面临着很多困惑,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一是要加强政府对有机农产品生产的扶持和管理。政府首先要增加对有机农产品生产及认证、检测补贴,理顺有机农产品管理体制,引导企业规范生产,规划及优化有机农产品生产布局等。地方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在农产品产销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社区连锁店等农产品集散地设立有机农产品专区专柜、专销网点和展示区,降低门槛费用。
二是需要加快长三角地区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信息化进程。长三角地区食品生产及加工企业规模化程度偏低,应当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积极培育和壮大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有利于扩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也利于在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基础上,逐步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要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机制。建议在各省市食安办综合协调下,建立长三角地区覆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平台,向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权威的信息,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在市场上无法生存。
三是引导有机农产品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发展不平衡,品种上在蔬菜瓜果、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方面认证比例偏低,应当鼓励申报认证、大力发展。地区上看安徽应当增加政府对有机农产品生产及认证的财力扶持,调动农业经营者的认证积极性,做大规模。浙江省应当调整结构,加快蔬果、畜禽水产、粮油或木本粮油类有机农产品生产及认证。江苏省应当加强对根茎类、蔬菜瓜果、畜禽水产类的认证。
四是加强有机农产品监管,提高认证检测效率,简化程序。要加强监管降低认证、检测费用;加强认证、检测的信息化建设,简化申报认证程序;加强农资投入品管理、包装标识管理等执法监管。目前有机农产品认证有效期偏短,建议国家认监委出台政策,将有机农产品认证有效期延长为2年,切实减轻复审换证企业费用及地方政府补贴负担。
五是加强有机农产品普及性宣传,提升品牌效力。地方政府应利用公共传媒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农交会、绿色食品及有机产品博览会等推广有机农产品。
五、推进长三角有机农产品管理一体化建议
一是建立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方向是加强省市(县)级食安办的协调、指导作用,增加编制和人财物支持,建立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食安办定期沟通、协调和议事机制,讨论、上报合作事项,布置、指导、检查和推进经批准的合作项目(执行情况)。
二是开展长三角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系统建设合作。可以将重点放在沼气主副产品利用的市场培育和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方面。合作制定沼气产业发展规划,包括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利用及规模,沼气主副产品利用及市场开发,沼气系统及配套设备(如储气柜、罐装设备和沼气能源汽车等)开发,沼气产业发展政策等。开展沼气系统建设合作可以起到消化过剩钢铁和水泥产能、开发绿色可再生能源、治理农村畜禽粪便污染和发展生态农业的 “一石三鸟”作用。
三是优先建立长三角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议以上海市食安办牵头,各省食安办作为成员参与并负责,吸收各省市农业等部门参加,共同组建长三角食品安全监管网。建议以有机农产品中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为重点,在长三角范围内优先进行可追溯制度建立试点。
四是开展长三角山区特色有机农产品采收机械化研发合作。我国南方山区盛产茶叶和各种干鲜果品,长江中下游河湖平原盛产花生、甘薯、豆类等各种小杂粮,这些都是认证有机农产品的“新宠”,但目前普遍缺乏专业采收机械。安徽芜湖三山区的中联重科,可以成为未来打造特色农产品采收机械的行业龙头。长三角区域内集中了诸多擅长于机械工业、食品工业、农业工程与技术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可以通过跨省市政产学研合作方式,采取招商引资、风险(股权)投资、技术入股、合作研发等方式,来集中打造一个国内领先的先进农机制造基地和产业(集群),解决长三角乃至南方山区特色农产品采收瓶颈问题,促进有机农产品的快速发展。
五是开展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物流仓储合作。有机农产品流通具有“小、散、多”特点,适合采用“互联网+农业”的电商平台及快递物流技术走向城市大市场。建议加强三省一市地方政府的密切合作,加快建立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网络信息平台,采用“互联网+”技术促进有机农产品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