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后果惊人,然而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取证难,除了状告全楼居民,高空坠物受害人常陷维权困境,落入“砸了白砸”的境地。很多市民感叹,高空抛物难阻止、难发现、难处罚,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众多市民联名呼吁,拒绝高空抛物,守护城市文明。
【阻止难】居民发倡议书难阻高空抛物
昨天10时许,安徽商报记者来到高空抛物“高发”的金地国际城小区。 29岁的宋先生是该小区的业主代表。他称,高空抛物每月都会发生,上个月发生了四次,所幸没有造成人身伤害。
省城恒盛豪庭小区,也是高空抛物频发。记者采访了解到,9月22日,该小区的殷先生和曹女士发布“拒绝高空抛物”的倡议,贴到小区和网上,希望能够引起重视。 “一直以来都有个别业主从高处往下抛撒垃圾,还倾倒污水,危及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 ”殷先生告诉记者。
结果让殷先生有点无奈,虽有倡议书,但收效甚微,类似事情还是时有发生,让人在楼下走怎么能安心?
【发现难】装监控抓凶手花费大难实施
“为了抓住确凿证据,有的业主建议朝天安装摄像头。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玉伟说,监控探头一般小区都是在门口、通道或者停车场等地安装监控,“如果每栋楼都装外墙监控探头,不但花费高达数十万,这部分钱到底谁来承担;而且业主也不愿因此暴露个人的隐私。 ”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这一规定是目前解决高空坠物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 ”程玉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