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村镇自200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以来,在“公”字上做文章,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村容村貌发生了日新月异地变化,为美好乡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政策公开。召开全镇村级“一事一议”政策以会代训会议,发放《致农民群众一封信》10000余份,利用集贸市场人员集聚场所散发宣传册、明白纸8000多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做到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村、入户、到人。
二是议事公开。不论道路、水利工程还是半绿化、美化、亮化项目,各村都按照“四议两公开”原则办理。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同时把相关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三是筹资公平。每一次工程筹资涉及到的受益人口,除五保户、低保户、伤残、现役军人不予筹资外,严格控制农民负担,按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的标准执行。鼓励经商成功人士适当捐资,有集体收益的村,根据财力适当配套,努力形成政府奖补、部门扶持、社会捐助、乡村自筹和村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四是招标公开。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单项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均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单项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公开发包,具体由乡镇民生办组织协调负责。
五是验收公正。每项工程结束后,及时做好工程决算,由村民组织质量监督小组全程参与验收,并报镇复验、区终验。使群众明白,让干部清白。
通过上述程序,把“公开、公平、公正”贯穿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议前公开,议中公正,议后公平,使德政工程的好政策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