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发实施《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以来,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进入新时代,由于我国区域布局的战略升级,特别是高速化的交通网和泛在性的互联网的巨大作用,中部地区与东、西部地区空间关系会发生新的变化,就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空间关系而言,会形成“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从而会推进中部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加快中部地区崛起。这是中部地区在新时代的发展新走向,所以称为“中部崛起新论”。
一、“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背景
改革开放40年来,从区域板块的角度看,我国由“站起来”变为“富起来”,东部地区的率先发展带动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新时代我国再由“富起来”变为“强起来”,当然还要继续发展东部地区的带动作用,但仅靠东部地区是不够的,需要中部地区对标东部地区加快崛起,如果能形成“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我国建成世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就更有保障。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6省,国土面积102.8万平方公里,与英德法3国接近,人口3.67亿,为英德法3国的1.66倍,是我国下一个发展时期最有潜力和希望的区域板块,具有“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可能与条件。首先,在区位上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连,具有“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天然条件,如中部地区的北部一带与京津冀、中间一带与长三角、南部一带与珠三角相连,有自然历史经济联系,可以便捷地承接东部地区产业与技术的外溢。其次,中部地区历史文化厚重,自然资源丰富,人口多、市场大,有较好的科教基础,有较强的产业承载力,经济发展的潜力大、后劲强。第三,中部地区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农业、制造业、能源、原材料工业有独特的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也加快了发展,有的已居于全国甚至世界领先水平,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第四,中部地区已形成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两大跨省区的城市群,通过高铁、高速公路已与东部地区城市群联成网络化的空间结构,为“东中一体”协调发展提供了地域支撑。第五,国家战略的实施为“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创造了条件,特别是2006确定促进中部崛起为国家战略后,党中央、国务院又先后作出构建“三大支撑带”的战略决策,为中部地区营造了更好的发展局势,如长江经济带战略构建起“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通道,“一带一路”改变了中部地区对外开放的边缘地位,京津冀协同发展也会从北部带动“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可以说,中部与东部地区具有“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趋势。
由于上述原因,2006年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实施后,尽管经历了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多年冲击,中部地区仍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由2005年的18.8﹪提高到2017年的21.7﹪,提升了2.9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相当于全国的程度,由2005年的73.5﹪上升到2016年的81.5﹪,缩小了8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经济总量在全国的份额上升了,人均收入水平与东部地区的差距缩小了,如按照这种态势发展下去,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实现“东中一体”协调发展既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党的十九大强调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会在广度与深度上推进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的协调性。基于这个研判,在新时代,“东中一体”协调发展会成为必然趋势,将更加充实和完善我国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实现第二个“一百年”的战略目标扩大和增强区域支撑。
二、“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含义及标志
1.“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含义
“东中一体”最早是由中国社科院课题组与经济日报在2017年6月22日共同发布的“2017年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中提出的,认为东部地区和相邻的中部地区构成的区域将出现网络状城市体系,形成“东中一体”。①[1]显然,这是从城市群布局的新变化提出的,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但我们这里讨论的“东中一体”协调发展,是从区域发展一体化的视角提出的,并且特别强调协调发展,含义更为丰富。
所谓“东中一体”协调发展,是指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打破行区界限,依托高速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网络化的城镇体系,通过区域一体化的不断推进而协调发展,与东部相邻的中部地区率先融入东部地区,形成一体化发展的经济板块,进而带动中部地区的一体化发展,推进中部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整体崛起而成为与东部地区并进发展的经济高地,为我国进入世界最大经济强国构建更广阔的地域支撑。这个含义表明,“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核心是区域一体化,关键是打破行政区界限,路径是区域合作。
以区域一体化为核心的“东中一体”协调发展,是党的十九大所强调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东中部地区实施的必然要求。关于推进区域一体化,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进入了我国区域经济学界和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视野,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不少省区在政府的组织下,就以城市为中心,开展跨行政区的横向经济联合,是区域一体化在我国的最早实践,在局部地区、特别是省区内的市县行政区层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此基础上,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批打破行政区界限、趋向区域一体化的省内城市经济圈。进入本世纪以后,在中央政府的组织下,在跨省区层面也打破行政区界限,积极在推进区域一体化,特别是随着高速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网络化的城镇体系的发展,形成了一批以一线城市或国家级中心城市为核心的跨省﹙市﹚区大型城市群,扩大了区域一体化的空间范围,推进了区域空间结构的转型,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区域经济的发展质量。其中,长三角地区起步最早,效果也最好。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上海与周边江苏、浙江的相邻地区就打破行政区界限、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上海经济区。1984年5月,国务院成立了“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范围由江苏、浙江扩大到如今属于中部地区的安徽、江西,拟将区域一体化向更大的空间范围扩展,是国家对“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最早规划,虽然这个规划办公室很快撤销,但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律的省﹙市﹚间的区域合作仍在继续,这个地区的区域一体化仍在缓慢发展。为适应这种发展,1995年上海周边的长三角核心地区15个城市组织起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打破城市间的行政区界限,以经济合作为主线推进跨沪苏浙接壤地区的一体化。由于成效显著,1997年上升到由市长参加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区域一体化又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包括基础设施一体化、市场一体化、旅游一体化、海关一体化、检验检疫一体化等等。以后,区域一体化从15个城市扩大到沪苏浙三省市,2004年起沪苏浙三省市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定期召开座谈会,打破三省市间的行政区界限,就事关区域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磋商,深入开展区域合作,推进了区域一体化发展,也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如国务院在2008年9月7日颁发的《关于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指出,“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强调长三角地区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2]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精神,2008年12月15–16日在宁波召开的2008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提出构建“三级运作、统分结合、务实高效”的区域合作机制②[3],即区域合作按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协作办公室及专题组“三级运作”,主要领导座谈会定方向、方针,城市经济协调会负责协调,协作办公室及专题组负责具体规划及落实,明确责任、统分结合,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区域一体化向深度推进。
具有重要意义的是,作为中部省份的安徽,2011年接纳为长三角地区合作组织的正式成员后,国家发改委也把安徽列入长三角地区一体规划,是长三角地区“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标志性事件。一方面,因为安徽的加入而使长三角地区扩容,扩大了区域一体化的空间范围,改善了长三角核心地区空间结构转型升级的空间条件;另一方面,因为安徽经济发展水平与沪苏浙三省市还有较大的差距,纳入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范围,会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发展质量。这两个方面有机结合,形成了“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开启了我国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省区间协调发展的新路,经过几年的探索,一体化发展成效很显著。2018年1月又成立了实体化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正在编制《长三角一体化三年发展规划》,“三级运作”有了实体化的平台保障,一体化有了可操作的实施规划,会更有效地实现“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对其他地区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可见,“东中一体”协调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的实践中提出来的,其含义也应从历史演进中理解,在未来发展中也会更为丰富。为推进“东中一体”协调发展,还应把握“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基本标志。
2.“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基本标志
从上述对“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在实践中形成的丰富含义分析可以认为,“东中一体”协调发展是中部地区呼应东部地区的率先发展,与东部地区开展跨行政区的区域合作,而东部地区在区域合作中将一体化向中部地区推进,以区域一体化为主线促进东中部地区的协调发展。从作为中部省份的安徽进入为长三角地区以来的初步成效及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要求看,“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应有以下基本标志:
第一,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间跨行政区的区域合作深入开展,以区域一体化为主线,形成了有效的区域合作机制。区域合作在领域上由经济合作向全面合作逐步拓展,在运作上由事务性合作向制度性安排逐步对接,在空间上由局部性谋划向整体性统筹逐步深扩,在主体上由政府间的单一合作向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多元合作共同联动,在动力上由行政推动为主向市场机制引导为主深刻转换,在成果上由合作互惠向联动共享全面延伸。
第二,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有一体化发展的共识,在重要领域有一体化规划并且得到共同实施。特别是跨行政区的基础设施一体化得到先行,市场一体化的行政障碍得到清除,生产要素打破行政区界限而实现跨行政区流动,在此基础上打破行政区界限谋划一体化发展,推进重大交通运输体系的一体化、市场发展的一体化、区域创新体系的一体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一体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等,区域一体化发展逐步走向成熟。
第三,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城镇化已到较高水平,城市间的同城效应逐渐放大,形成跨行政区的网络化、同城化的城镇体系。城镇化率超过50﹪,依托高速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泛在性的物联网,形成跨行政区、多中心、网络化的城市群,以城市群为主体,由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组成的城镇体系健康协调发展。
第四,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间的相对比较优势得以充分交换,在此基础形成各有特色、分工合作、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特别是在分工方面,跨行政区的垂直分工、水平分工向虚拟分工延伸,在合作方面,形成跨行政区、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通过发挥比较优势和产业间的分工合作,在某些领域形成跨行政区的产业发展综合体。
第五,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间的发展环境、生态环境同步改善,公共服务趋向均等。有共同保护的生态环境,有共同维护的市场环境,有一体化的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共同保护知识产权,共同提升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逐渐推进地区间公共服务趋向均等,共同构建民主和谐文明富裕的社会综合体。
第六,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间的区域差距逐渐缩小,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通过区域合作和一体化的推进,发达地区带动欠发达地区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人民生活水平趋向大体相当,同步进入现代化社会。
三、中部地区应积极探索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新路
“东中一体”协调发展虽有广阔前景,但中部六省在经济发展上与东部地区的关联程度不同,“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程度与进展也会不同,应根据与东部地区在自然地理、经济文化的关联程度,按“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和后续区两类区域,分别探索“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新路。其中,安徽与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可列为“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先行区,淮河生态经济带与陆桥通道东段可列为“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后续区。国家要给予分类指导与支持,促进两类区域“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开拓中部崛起的新路、快路。
1.“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安徽与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
安徽作为“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不仅因为安徽与江浙相连,更重要的是安徽已成为长三角地区省份,有三分之二的地级市相继成为长三角城市群的成员,省会合肥是长三角城市群的副中心。安徽这种既是中部省份、又是长三角地区成员的双重身份,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中是唯一的,最有条件推行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可以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先行区。
改革开放40年来,安徽一直重视与东部地区、特别是与沪苏浙的区域合作,一路走来,实际上就是对“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积极探索。正因为这种探索,安徽在一定程度上已融入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建设,后进面貌有了根本性改变。如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年为15154.3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2.76﹪,2017年上升到21863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4.12﹪,与全国的差距4年缩小了1.36个百分点;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全国的位次,2013年为第18位,2016年上升到第16位,不包括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居全国省区第13位,3年间上升了2位,改变了在全国位次靠后且长期不变的局面,在新时代有条件、也有能力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先行区。2016年4月24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的讲话指出,安徽要“立足自身优势,加强改革创新,努力闯出新路”。可以说,探索“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符合习总书记的殷切期盼,是安徽在新时代应该努力闯出的新路。安徽应把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提升到全省战略层面,主动参与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建设,在“东中一体”协调发展方面走在中部地区的前列。
长江经济带与江浙沪由长江黄金水道相连通,除了安徽以外,属于中部地区的江西、湖北、湖南沿江地区也有条件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首先,长江黄金水道贯穿沪苏皖和赣鄂湘,沪苏皖属长江下游,赣鄂湘属长江中游,大江大河的下游和中游有一体化发展的天然条件,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以及长江干流南北快速公铁交通干线,赣鄂湘沿江地区与沪苏浙皖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有天然优势。其次,赣鄂湘的沿江地区是中部地区经济文化科技教育高地,湖北省会武汉是国家中心城市,湖南省会长沙和江西省会南昌是重要的省域中心城市,三市制造业发达,科教资源丰富,2017年三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13410亿、105350亿、5003亿元,分别居省会城市第3位、第6位、第16位;高等学校分别有84所、51所、53所,在校生分别达94.8万、61.1万、60.1万人,有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的综合实力。第三,长江中游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基础好,自上个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以推进区域一体化为目标,培育武汉经济圈、长株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先是昌九城市经济带﹚,进入本世纪以后,武汉、长沙、南昌积极开展区域合作,三个省会经济圈﹙群、带﹚组合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推进了跨赣鄂湘3省的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的奠定了区域一体化基础。第四,国务院于2014年9月12日颁发的《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对长江经济带的定位之一是“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符合国家的战略要求。以上情况表明,长江经济带的中游地区有条件、也有能力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
与安徽不同,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不是融入东部地区,而是打破赣鄂湘行政区界限,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在更高层次上与东部地区形成并驾齐驱的发展高地。根据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的具体情况,主要是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这就需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对培育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要求,积极培育和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合作机制,促进武汉经济圈、长株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三大城市组团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产业分工协作、城市互动合作,与长三角城市群互动,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区域一体化发展。近年来,武汉、长沙、南昌与合肥积极开展中部4省会城市的区域合作,也是对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的有益探索;江西省与浙江接壤,与长三角地区有密切的经济文化联系,也应深度融入长三角,在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上走出江西嘱起的新路、快路。
2.“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后续区:淮河生态经济带与陆桥通道东段沿线地区
淮河生态经济带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确定建设的新兴经济带,范围包括江苏、安徽、河南三省20个地级市和1个县,2017年总面积20万平方公里,人口1.36亿人,地区生产总值4.96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2.1﹪、9.4﹪和6.0﹪。陆桥通道是我国重要的东西铁路干线通道,并规划建设高铁干线,东起江苏省连云港,经徐州、皖北、郑州、西安、西宁、乌魯木齐,与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同线向西直至中西亚、欧洲,其东段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平行。淮河生态经济带与陆桥通道东段沿线之间是广阔的淮河流域,在全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是长江经济带与京津冀城市群之间的“经济凹地”,与全国经济相比处于不协调发展的状态。因此,在新时代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应借助于“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大势,探索淮河流域加快崛起的新路、快路,而在淮河生态经济带与陆桥通道东段沿线地区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后继区,就是这样的一条新路、快路。
实际上,淮河生态经济带与陆桥通道东段沿线地区已具备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后继区的条件与能力。一方面,这个地区跨东部和中部地区,淮河水系自古以来不仅润育着这里的经济文化,而且沟通着这里的经济文化联系,天然成为一个经济文化地域综合体,在南宋以前,这里就是我国的经济文化发达地区,越过千年,在新时代通过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后继区重振这里的经济,具有天然的经济地理条件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以后,江苏、河南、安徽三省的省委、省政府都采取多种措施支持所辖淮河流域地区的经济发展,如江苏省委、省政府最早组织苏南支持苏北发展,实施南北结对合作协同发展战略,促进了苏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河南省委、省政府一向重视中原经济区建设,2010年以后又积极谋划中原城市群发展,牵头编制的《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而上升为国家战略,范围达及淮河生态经济带与陆桥通道东段沿线地区,郑州作为中原城市群的核心,已成为国家中心城市,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已成为“一带一路”国内布局高地,带动中原地区走向世界。安徽省委、省政府在2001年提出实施皖北振兴战略,2012年学习江苏省的经验,组织合肥、芜湖、马鞍山等经济发达市与经济欠发达的皖北地区阜阳、亳州、宿州市结对合作,支持皖北振兴。如此等等表明,淮河生态经济带与陆桥通道东段沿线地区在多方面具备了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后继区的条件与能力。
面向新时代,淮河生态经济带与陆桥通道东段沿线地区作为“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后继区,应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走“换道超车”的路子,突出绿色发展,推进淮河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现代高效农业先行带、内河及高铁沿线地区共享发展样板带、东中部地区协调发展试验带和内陆地区对外开放高地。因为淮河生态经济带包括了陆桥通道东段沿线地区,应以建设生态经济带为战略重点,以绿色发展为主线,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推进淮河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闯出淮河流域加快崛起的新路、快路。由于生态文明是更高级的文明,绿色发展是更高质量的发展,对发展要素有更高的要求,而这个地区的先进要素又供给不足,虽要注重从内部培育先进要素,又要积极从外部导入先进要素,而这个地区又是东中部地区的复合体,应借力于“东中一体”协调发展,从东部地区乃至境外、国外导入先进要素,以新要素激发创新驱动,推进这个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发展动力的转换。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转变、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升级的新时代,绿色发展就是高质量的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与陆桥通道东段沿线地区应在绿色发展中提升地区经济发展质量,以质量提升补总量不足的短板,在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后继区的过程中培育新动能,以新动能的增长开拓“换道超车”的宽广道路,成为“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后续区,提升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在前所未有的伟大新时代,重返千年前淮河流域作为中国经济文化发达地区的战略地位。
3.国家要支持“东中一体”协调发展
我国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四大板块的区域总体发展战略已实施近20年了,在此期间,中国空间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有必要调整优化这个区域总体发展战略。十八大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三大支撑带,就是对这个区域总体发展战略的优化与完善,与东部率先、中部崛起战略的有机整合,“东中一体”协调发展是必然趋势。因此,应把“东中一体”协调发展上升到国家区域总体战略层面,作为实施党的十九大强调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点,支持安徽与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先行区,支持淮河生态经济带与陆桥通道东段沿线地区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后续区,加快中部崛起。
为指导中部地区的整体发展,国家发改委于2016年12月颁发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目前已进入实施中期。由于中部与东部地区空间关系已发生了新的变化,应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新高度,评估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成效,在“十三五”后期突出“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在国家层面更好地指导中部地区协调发展,在省区层面积极建设“东中一体”协调发展的先行区和后续区,通过“东中一体”协调发展,共同探索新时代中部地区崛起的新路、快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