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型城镇化不断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1.1 承载能力逐渐增强
本次调研所到的铜城、秦栏、炉桥、女山湖、张八岭、汊河、古河等乡镇,经过近些年的发展都有了很大变化,镇容镇貌焕然一新,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居民收入节节攀升。镇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不断完善更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尤其是来安县“组合收运模式”和全椒县“PPP模式”作为全省的典型示范进行推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随着“百镇计划”的实施逐步深入。镇村设施的不断配套完善,进一步增强了承载能力,城乡差距逐渐缩小。
1.2 集聚能力不断加强
美丽乡村建设的大力推进,创造了农村宜居宜业宜游的环境,不仅解决了农民就业问题,且具备一定的集聚能力,不断吸引外来创业者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如小岗村、龙岗村、铜北村、光华村、新民村、双塘村、尖山村、黄泥铺村、九梓村等等。近年来来往经营和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不断增长,现代农业发展不断进步,多元化的休闲旅游功能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在新型城镇化的科学引领之下,滁州市美丽乡村展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1.3 城镇化率稳步提升
小城镇是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纽带,是城乡交流的节点,随着城市“调转促”进度的加快,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随之提升,农村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的成本不断提高,但其工资收入难以同步增长,而小城镇却恰恰相反,就地城镇化成为了越来越多农村务工人员的选择,也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从调研结果来看,滁州市汊河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高达75%,秦栏镇63%,铜城镇57%,女山湖镇54%,炉桥镇51%,几个重点镇均超过了滁州市2016年城镇化率50.4%的平均水平,虽与外县市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但近年来随着南京都市圈、长江经济带、皖江城市带的不断发展,这些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发展潜力巨大,也必将成为滁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桥头堡”。
1.4 产业特色优势明显
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大忌就是产村分离和产业发展的同质化,村庄特色产业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也是培养村庄“造血”能力的重要抓手。例如天长市铜北村、新民村、桥湾村、釜山村等依托仪表、电缆、玩具等优势产业,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吸引大量农民返乡创业;来安县从实际出发,结合地理区位、历史人文、资源禀赋,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坚持一村一品,林桥村的苗木花卉产业、桃花村和倒桥村的国家级蔬菜产业、罗庄村的葡萄采摘园等。
2 对新型城镇化与美丽乡村的联系与思考
新型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关系十分密切。一方面,要顺应农村人口加速向城镇转移的大趋势,有针对性的解决进城进镇农民的市民化保障问题;另一方面,要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通过培育中心村引导自然村集聚,推进居住条件改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产业发展、资源要素盘活,让农民共享建设成果。
2.1 新型城镇化与美丽乡村相辅相成
城镇化是将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而美丽乡村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它主要追求的是生态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农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滁州市现在约有200万农民,随着新型城镇化推进,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57%,期间将会有近20万农民离开土地,走入城镇,新型城镇化则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这一部分群体的问题,而留下来的要继续生活在乡村,这就需要通过美丽乡村建设解决他们所面对的问题。
2.2 新型城镇化与美丽乡村互促互动
城镇化建设的另一面是新农村建设与发展,新型城镇化并不意味着放弃乡村,新型城镇化追求的是统筹城乡一体发展,有步骤推进整体,其核心是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是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村庄品质。由此可见,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是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就是深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举措。
2.3 新型城镇化与美丽乡村相互包容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从根本上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共同富裕”,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佳途径。2016年滁州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56元,比上年增长8.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817元,比上年增长12.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9%,已基本达到小康水平,“三农问题”在近些年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与滁州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6286元(2016年度)相比,城乡差距依然明显。因此,要实现城乡统筹,必须让城镇和农村同步发展,齐头并进,不能一个快一个慢。
3 新型城镇化下美丽乡村建设策略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省、市对美丽乡村建设也提出了新要求,要以努力打造“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有力”的新型城镇和“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中心村庄为目标,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3.1 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城乡统筹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所在,也是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深入落实《安徽省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鼓励农民在城镇落户;围绕就业与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子女入学等方面难点问题,制订更加优惠可行的政策促进农民有序进入城镇;对农村土地、房屋、山林等产权进行确权登记,引导农村富余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确保农民在劳动、土地、资金等要素交换上的平等权益。
3.2 加强设施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按照城乡一体、因地制宜、统筹谋划、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规划要有超前性、连续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金融、商贸、物流、现代信息技术等向农村拓展和延伸,让农民真正享受到与城镇均等的基础设施与社会公共服务。“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全面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3.3 提升产业能力,夯实农村发展基础
美丽乡村关键在于产业支撑,没有产业支撑的美丽乡村就是一个空壳。利用项目建设激活农村经济,产业发展增强农村活力和可持续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平台,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倡导“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镇一特”的产业发展思路,利用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业,拉长农业生产价值链,拓展农业发展新能力。
3.4 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与效果的有效途径。依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社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一是必须坚持村民自治,尊重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必须坚持科学谋划,要把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做好农村社区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防止“大拆迁”“被上楼”现象发生,提高试点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三是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必须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使农村社区建设始终在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3.5 传承乡土文化,留住浓浓的“乡愁”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本真底色,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最大“本钱”。切实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充分尊重乡土人情、村规民约、民间智慧等乡土传统,改善和优化乡村文化生态,保护传统古村落,传承乡村文化遗产,活化乡村民俗文化,振兴特色文化产业,注重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突出培育一批重点村庄,多举措把村庄发展成为有生命力的“故乡家园”,留住记忆中的“乡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