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庙司法所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推治理现代化”专项活动的通知》,赵庙司法所为全面摸排调处纠纷,全面防范风险隐患,着力通过“三结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100%,有力推进了法治赵庙、平安赵庙建设。
一、开展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按照市县日常工作要求开展矛盾纠纷周排查除外,针对午、秋两季大忙村民返乡和人员流动大、纠纷易发的特点,认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将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难点问题列入排查重点,加大对婚姻家事、邻里等纠纷的排查力度,同时注重做好欠薪、消费和环保等节点纠纷的摸排工作,做到重点关注、重点防范、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建档、动态管理,做到排查有台账,化解有卷宗。
二、开展集中化解与诉讼引导相结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就地解决,较为复杂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逐一分析研究,区分情况,明确责任,着力化解,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一批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和有激化倾向的民间纠纷。对不属于调处范围的矛盾纠纷或者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民间纠纷及时进行分流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重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苗头主动研判,充分发挥预警机制作用,切实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处置在最初阶段,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纠纷不上交。
三、开展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相结合。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做到“以案释法”,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将人民调解和普法有机融合,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解疑释惑、疏导情绪,重点加大对危险驾驶、赌博、寻衅滋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把调解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真正做到调解一件纠纷教育一方群众,不断增强法治教育的直观性、时效性、实效性。结合“百姓评理说事点”、“访调对接”、“警民联调”联合有关部门,把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党和政府的政策措施,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赵庙司法所下一步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推治理现代化”专项活动的通知》的时间、节点等工作要求继续用好“三结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太和县赵庙司法所---张汝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