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赵庙司法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六结合”,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一、人民调解与业务培训相结合。赵庙司法所每季度对辖区内各村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土地承包转让、老人赡养、婚姻家庭、交通安全等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解读,除此之外,还通过以案释法,分析常见矛盾纠纷,从调解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让人民调解员清楚调解工作必须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相关法规政策,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反映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努力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二、日常排查与专项调处相结合。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三个一”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委员专题会议,结合走访掌握的第一手信息,分析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及时将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提前纳入视线,将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入户调解和流动化解相结合。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往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成因复杂等特点,赵庙司法所以方便群众、利于化解矛盾为目的,要求调解人员把调解活动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相结合,主动上门入户化解矛盾纠纷,使纠纷当事人在身不离家的情况下握手言和。
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打造合作平台,形成信息畅通、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地提高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
五、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相结合。司法所与法庭及时沟通联系,对太和县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已转为人民法庭进行诉前的案件及时介入进行调解,对于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移交人民法院制定调解协议书,对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转入诉讼程序,通过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相结合有效的节约案件当事人的成本并有效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六、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继续做好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及和解工作,巩固调解成果,避免纠纷反弹。将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巧妙地融入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达到以案释法的社会效果。(赵庙司法所--张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