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先生来到定远县公证处,称其租赁给他人的厂房到期后发现顶棚有大面积损毁,张先生已和承租人多次协商,但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固定证据,特向我处申请对该厂房内的现状进行保全证公证,以便后期诉讼需要。
了解到张先生的需求后,我处立即指派公证员对张先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随即公证员携带无人机等器材随同张先生奔赴该处厂房,对厂房的现状逐一进行现场拍照、摄像,并制作详细的现场记录,并及时为张先生出具了公证书,助力其进行维权。
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为诉讼提供证据,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可以通过保全证据公证预防纠纷,减少争议,更能在发生纠纷、涉及诉讼时为当事人主张权利提供坚实的证据基础。
长期以来,定远县公证处坚持在优化公证服务方面持续发力,聚焦一次性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竭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定远县司法局 王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