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22日19:43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黄山7月22日电 (记者 常国水)黄山市斥资200万元修复观光索桥,岂料完工仅两月即曝出质量问题。7月18日,人民网安徽频道报道此事后,引起黄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随后,该市住建委组成调查组调查此事。7月22日下午,黄山市住建委总工程师刘幸华接受了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专访,直言不讳地说:“三个有关单位在桥修复过程中存在很严重的问题。”
问题一:市政处在施工前竟未办施工许可
黄山市市政管理处是世纪广场观光索桥的业主单位,在此次问题桥事件中,该单位负有重大责任。“业主单位在手续上存在很大问题,很多手续都没有办齐就开始修桥。”据刘幸华介绍,黄山市政管理处没有按规定办理安全报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更为严重的是,在施工前,该单位连施工许可证都没有办理。
此外,黄山市政管理处对整个修桥过程的管理不善,“没有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而只是由一个分管领导与一个中层领导负责此事。”刘幸华说,该处对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存在监管上的缺失。
问题二:施工单位使用的桥面材料没有合格证明
刚修好的桥面,仅两个月就出现问题,施工方所使用的材料究竟是否合格?22日刘幸华也对此给予了回应。“经过我们现场调查,施工方也存在不少问题。”刘幸华说,施工方施工方案不明确,让人震惊的是,到目前为止,施工方也无法提供桥面所使用木材的出厂合格证明。
问题三:监理方工作人员不到岗
在黄山世纪广场观光索桥的修复过程中,监理单位也存在问题,没有尽到职责。“监理单位没有履行招标承诺,按规定必须有5名工作人员参与,他们只派了3名工作人员。”刘幸华说,这三名工作人员还经常不到岗,以至于对工程监理不到位。
处理:将立案调查追究责任
一个老桥重新修复的过程竟然出现这么多问题,那么下一步将如何处理呢?“当务之急就是重新修复桥,让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刘幸华介绍说,除此之外,对存在问题的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按照程序追责。
据介绍,7月21日下午,黄山市住建委专门为此召开了会议,会议一致决定将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对相关单位按照规定与程序进行处罚。同时,该市住建委也对市政处负责人一一谈话,“我们将根据事实,绝不姑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给社会一个交代。”刘幸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