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大水缸”若遭污染或面临威胁,直接影响到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水源地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是陈俊、毛传平等多名省人大代表的建议案关注焦点。然而,在休宁县,恒泰“名人岛”房地产项目竟建到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环评未获批就动工盖楼,还被列入当地2012年十大重点工程项目。10月29日,记者参加江淮环保世纪行采访团到当地一探究竟。
恒泰“名人岛”项目由休宁筑城房地产公司负责开发,位于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杨村,规划占地209亩。省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介绍说,该局今年6月份现场督查时发现问题:该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就擅自从去年4月起开工建设,到检查时1号楼工程已建至9层;更为严重的违法问题是,该项目位于休宁县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属违法建设,应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记者在现场看到,尽管未获环保部门环评批复,也就是开工前置许可,但该项目已建成宽敞的售楼部,亮出“大宅门、高层别墅家、最品质”的招牌。大厅沙盘上,50余栋高层建筑、别墅错落有致地分布在横江环绕的江心岛上,沙盘旁展示的1号楼2单元价格销控表上,显示三成房屋意向达成销售;工地里,已造出约60米高、近百米宽的毛坯建筑,不远处即是横江,而下游3.1公里处即是休宁县二水厂取水口。
根据《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自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是自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30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据此,取水口上游500米至3.5公里流域即涉及二级保护区。该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也有相关禁止性规定,明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被环保部门责令停工,恒泰“名人岛”项目前期经理陈冰却觉得委屈,他告诉记者:“我们是当地招商引资企业,1.7个亿拿下江心岛这块地时,对该区域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却不了解。 ” “恒泰‘名人岛’项目确实是县里去年十大重点工程项目。 ”休宁县有关负责人表示,项目环评存在问题,将以此为戒。省环境监察局调查之后,该县于6月22日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明确相关整改措施:启动二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争取于明年4月底前完工;责成项目业主停工,直至二水厂取水口上移。(记者夏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