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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何湾镇龙山村位于南陵县何湾镇西部,距县城约43公里,同本镇丫山村、西山村、铁山村及铜陵县相邻,辖13个村民组,658户,村民2270人。总面积1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85亩,有材林13.2平方公里,荒山2万余亩;村内有自来水厂1座,水塘20余个,基础设施完善,明年即可实现每个自然村通水泥路的目标。龙山村党支部现有党员51名,其中预备党员3人,党员活动开展正常,特别在“双培双带”、“全程代理”、“无职党员设岗定职”、“流动党员管理”和“党员承诺”等工作带动下,村党建工作开展较为出色,2008年村党总支部被评为“五个好”党总支部。
近年来,龙山村开展的工作主要有南陵湖、渭湖美好乡村建设、塘埂水利兴修、村级林场开发、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美好家园”项目、石公山、佘村道路建设等。2012年龙山村渭湖村民组、南陵湖村民组被市政府确定为“美好乡村建设点”,为扎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龙山村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组建村民理事会,并努力发挥好作用,建设美好乡村,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建设美好乡村
一是规范程序,公开公正。首先从建设区域内的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等在群众中办事公道、威信较高的人员中,确定理事候选人;再专门召开会议,公开、民主推选出理事,渭湖村民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20名理事会成员,南陵湖村民组通过召开全体村民会议选举产生了10名理事会成员;最后由理事会成员民主推选出理事会会长。通过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推选出的理事能充分反映民愿,能充分代表民意;理事会会长德高望重、办事公道,有很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是明确定位,职清责明。美好乡村建设村民理事会是沟通党和群众的一座重要的桥梁,村民理事会是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又是群众事业的领导者和带头人,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中,要始终维护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要发动群众、带领群众、依靠群众积极推动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美好乡村建设的安排部署。
三是建立制度,有章可循。一是制定议事制度,按照理事会章程制定和完善议事规则,实行“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法。美好乡村建设的各项工作,都要经过村民理事会会议通过方可实施。二是制定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小结本周工作,商讨制定下一周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已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龙山村按美好乡村总体规划建设过程中,美好乡村建设思路、建设事项、筹资筹劳、实施村内建设、环境绿化以及旧房拆除、改厕、改棚、什么地方拆,什么地方建,建什么,怎么建等各项工作均在村民理事会议通过后方才组织实施,且所有工程的工程造价、材料采购、工程验收等事宜也必须经村民理事会商议通过。
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作用明显
一是化解矛盾纠纷。村民理事会成员积极发挥与群众比邻而居的优势,对美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及时主动调处,理顺群众情绪,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保证美好乡村建设顺利推进。如龙山村渭湖组孙殷青户不同意折除房屋附属设施厕所、柴棚,村民理事会成员积极上门做工作,宣传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展望美好乡村建设的未来,使孙殷青户自愿拆除了厕所和柴棚。
二是密切干群关系。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村民理事会成员走家串户积极宣传美好乡村建设的政策,促进美好乡村建设深入人心,成为广大群众的共同心愿,提高群众对美好乡村建设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广泛收集村情民意,在规划设计、具体实施等关键阶段,及时将群众对美好乡村建设想法和建议及时向上反馈,确保规划建设群众参与,建设成果群众满意。
三是美好乡村建设成果喜人。渭湖村民组共改造石板路1.5万㎡,河沟整治300米,墙面粉刷4500㎡,建设围墙4500㎡,公共厕所7座,垃圾池24个,路灯28个,健身广场面1座,村民活动室1个,卫生室1个,徽派翘角建设150户,消防池8处,石拱桥2座,景观牌楼1个,绿化300㎡脚室建设120座。南陵湖村民组共改造石板路84㎡,建设公共厕所4个,墙面粉刷3000㎡,村民活动室1个,村民活动广场1个,河沟整治300米。
龙山村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紧紧结合基层组织现状,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农民理事会的作用,村民全程参与和监督美好乡村建设的全过程,真正的让农民群众成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当家人”。
( 来源:南陵县何湾镇信息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