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淮北市民政、房管、卫生等部门相继出台补充规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为全市计生家庭在低保、住房、生育方面提供更多优惠政策。
淮北市民政局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困难老人和年满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的农村家庭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计生家庭中60岁和70岁以上老人,低保标准分别增加20%和30%。
住房保障方面,市房管局将农村独生子女户来淮务工符合淮北市住房保障规定条件的,以及城镇户籍的独生子女户符合淮北市住房保障规定条件的,纳入保障优待人群。租赁保障性住房租金缴纳标准参照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由市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符合计生和住房保障规定的优待人群,增加10%的租金补贴。
淮北市卫生局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参合住院分娩补助从300元提高到了500元;对分娩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可报销部分的50%给予补偿。
( 来源:淮北日报 作者:韩惠 刘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