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地区、行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已成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自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国家林业局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高林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民生林业和生态林业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效提升了林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我国林业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和油茶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初步建成林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启动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开展林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研究、林业知识产权宣教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林业知识产权统筹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近年来,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不断完善,条件能力逐步增强。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国家林业局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084件,授予林业植物新品种权658个。“十一五”期间受理申请334件,授权181件,同比分别增加80.5%和115%。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规不断完善,新品种测试体系不断健全,颁布5批198个属(种)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建成1个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3个测试分中心、2个分子测定实验室和5个专业测试站,启动69项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编制及已知品种数据库建设,已发布杏、槐属、蔷薇属等24项测试指南,有效提高了授权质量和审查测试能力。
随着林业专利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专利成果转化运用效果明显。截至2012年底,共取得林业相关专利12.8万件、林业科研教育机构专利7394件、国外林业专利33件。“十一五”期间,取得林业相关专利5.48万件,同比增长130%,林业科研教育机构专利3094件、发明专利2513件,同比分别增长490%和546%。绿色植物生长调节剂、轻基质网袋育苗容器机等专利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了种苗业快速发展,无甲醛环保型胶合板、装饰用竹材胶合板等专利技术产业化,增强了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力。林木种苗培育、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竹藤资源利用等重点领域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有效提升了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有越来越多的林业企业在竞争中了解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我国林业商标、版权和林产品地理标志数量近年呈稳步增长的态势。截至2012年底,林业相关中国驰名商标总量140件,登记林产品地理标志435件,林业软件著作权1249件。“十一五”期间,林业相关中国驰名商标69件,同比增长300%,主要商品包括木制家具、木地板、林木种苗等,花卉及板材加工产品品牌优势凸显,林业企业品牌运用能力显著增强;林产品地理标志155件,同比增长270%,主要有枣、核桃、栗子、杏、花椒等;林业软件著作权298件,同比增长492%。
现今,知识产权已上升到显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战略高度,成为各国纷纷抢占的制高点和话语权。近年来我国林业部门认真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开展履约研究,参与UPOV理事会和技术工作组会议,完成山茶属、丁香属和牡丹3项国际测试指南编制,承担核桃属国际测试指南编制工作;国际合作交流不断加强,与德国、荷兰等国家持续开展新品种保护和测试技术交流及人员培训,积极参与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活动,广泛参与多边和双边保护知识产权对话及谈判,并赢得更多国际话语权。
(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尚文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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