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现突发性疫情,公共场所的应急处理能力十分重要。昨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今年6月份,我省指定机场、港口要具备开展疑似或者感染人员的医学排查、评估、隔离和转运能力。同时,要能在24小时内评估可能会引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向上级报告。
根据要求,到今年6月,我省要基本完成《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的各项能力建设。指定机场、港口和陆地过境点卫生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达到标准,具备开展疑似或感染人员医学排查、评估、隔离和转运能力。各级卫生、农业、林业、质监、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完善危险样本特别是感染性样本的采集、包装和运输工具的保障机制,强化机场运输感染样本的能力建设,确保机场和相关人员资质、感染性样本包装容器符合航空运输要求。
同时,因生物、化学、食品药品安全、核与辐射等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报告和应对能力要达到标准,能够在24小时内评估可能引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向上级报告。各口岸都要建立健全24小时紧急事件评估工作制度,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现场工作处置流程。
由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完善检验检疫、卫生等部门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定期通报传染病疫情信息、输入性传染病病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各级农业、林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则要完善信息报告网络,加强家禽家畜和野生动物及出入境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各级卫生部门要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体系,提高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水平。(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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