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站        省人大        省政协       省政府
网站首页 投诉监督 视频关注 乡镇风采 乡镇动态 重点联系乡镇 乡镇旅游 文件发布下载
特色产业 安徽新农村 新型城镇化 课题研究 建设美好安徽 领导专栏 研究会动态 关于我们
困难企业年内可缓缴社保费|投诉监督|安徽乡镇网
当前日期: 2025年9月16日10时8分 星期二
站内搜索:
最新动态 更多>>
多所高校不再招收“专... 11-25
防疫短信自带核酸结果... 11-25
扫码就能领补贴?提示... 11-25
交三万元就能“抱团养... 11-25
揭开“外泌体化妆品”... 11-25
花8.88元买签名照... 11-25
7万元可考研“包过”... 11-25
多地网传“有人抢小孩... 11-25
花了十多万元 新房装... 6-18
安徽公布拖欠农民工工... 6-18
一月速成“瑜伽高级教... 6-18
上免费网课先交钱再拉... 6-18
花5万多文眉文唇“开... 6-18
小家联行、嗨客相继倒... 6-18
嗨客公寓管理公司失联... 6-18
手续不合规质量堪忧 ... 6-18
“文明郑州靠你我的共... 6-17
毛利率70%,3个月... 3-31
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 3-31
合肥韦博英语停课:4... 3-31
特别关注 更多>>
滁州:持续提升住房公... 8-21
宿州:萧县企业的守正... 8-21
六安:共建信用乡村 ... 7-17
安庆:桐城市共筑诚信... 7-17
六安:行风建设与信用... 7-4
淮北:信用建设三举措... 7-4
淮南:“银税互动”激... 7-4
安庆:守护信用记录 ... 6-16
宿州:灵璧县信用建设... 6-16
宣城:泾县以信用监管... 5-30
合肥:构建环境信用评... 5-30
安庆:宿松县开展“助... 5-30
六安:叶集区念好“精... 4-28
马鞍山:实现全省首单... 4-28
六安:金寨县以“信用... 4-8
首届国际乡村发展创新... 3-31
淮北:开展2024年... 1-23
黄山:休宁县榆村乡信... 1-23
滁州:明光市以“信”... 12-23
蚌埠:高新区推进诚信... 12-23
联系我们  

 电  话:0551-62607458

 联系人:杨主任

 网  址:www.ahxz.org

 Q  Q:2675014825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2楼


 
当前位置: 投诉监督  
困难企业年内可缓缴社保费
日期:2012/5/10 8:43:01    来源:站内发布  

      据省人社厅消息,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日前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措施,允许困难企业年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适当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以及实施困难企业岗位、培训补贴等方面。

  各地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不出现缺口前提下,对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社会保险费由企业提出申请,具体缓缴期限及险种根据企业缴费能力确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可同时缓缴,也可缓缴部分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经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仍按月申报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补缴时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在保证基金支付和不出现基金缺口、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前提下,各统筹地区可适当降低参保企业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幅一般不低于30%。降低费率执行时间为2012年内,期间不超过一年。

  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统筹地区2011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额能够保证当地6个月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等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的,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困难企业支付岗位补贴。申请岗位补贴的对象为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履行缴费义务的困难企业,岗位补贴执行时间为2012年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鼓励职业(技工)院校引导毕业生在当地就业,积极帮助企业引进技能人才。职业和技工院校开展企业进校园招聘、校企联姻订单式培养等方式,组织当年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审核确认后,由当地政府按照人均不低于2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公共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省内工业企业就业,可按经其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的按每人120元补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50元补助。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补贴。

友情链接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民委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环保厅 省住建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水利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退役军人厅 省应急厅 省审计厅 省外办(省港澳办) 省国资委 省市场监管局
省广电局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林业局 省医保局 省管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人防办 省政府信访局 省乡村振兴局 省数据资源局 省参事室 省粮食和储备局 省能源局
省监狱管理局 省药监局 省发展研究中心 省贸促会 省社科院 省农科院 省地矿局
省供销社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 省煤田地质局 省税务局 省地震局 省烟草专卖局

版权所有:安徽乡镇网 安徽省新型城镇化乡镇发展论坛组委会 技术支持:优网营销 皖ICP备14019123号-6
电话:0551-62607456  工作QQ:1499535043
邮箱:ah2641001@163.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