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县扶贫项目塔坊乡阳光村汪家坦生产用桥工程单一公开谈判在乡政府会议室举行。县扶贫办、县交通局、塔坊乡政府、塔坊乡纪委、施工承包方、阳光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了谈判会。
塔坊乡阳光村汪家坦生产用桥,全长30米,宽3米,高3.5米。根据设计分为桥主体工程和桥墩等配套工程,工程另含引桥、桥头两端挡护墙及回填等附属工程(附属工程由阳光村与承包方协商)。
根据谈判的规定和要求,谈判领导组首先审了查施工单位资格证书,资质合格后,准予参加谈判。县交通局负责人吴庆梁对工程设计作了介绍,并就施工程序等提出要求。阳光村村主任王志强对工程使用水泥、钢材、沙、石子等建设材料和工程质量提出严格要求。乡纪委委员金文华宣读评标纪律,并对谈判全程监督。
公开谈判中,双方就工程质量、造价、付款方式、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地商谈。经过双方谈判,最后达成以下结果:工程总造价13万元,由县扶贫办出12万元,剩余1万元由阳光村自筹解决,引桥、桥头两端挡护墙及回填等附属工程资金也由村自筹解决。
县扶贫办负责人王辉强强调,该扶贫项目工程扶贫办为主管部门,塔坊乡政府为责任单位,阳光村提供协调、后期养护、管理工作和工程质量监督,双方严格按照签定合同履行责任。
最后,塔坊乡政府乡长蔡广琴感谢县扶贫办对塔坊乡工作的支持。同时要求施工方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工程工期工序施工,阳光村要安排专人监督。施工过程,一定注意安全,确保工程完美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