矾山镇人大主席团一改以往年终评议镇直单位的做法,采用分阶段、分单位不定期评议镇直单位的新方式,于8月18日,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对镇财政所、派出所、镇中心学校等10个镇直单位进行了述职评议。
与会人大代表分别听取了各单位的述职报告,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各单位平时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广大群众对各单位的反响,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对被评议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及测评情况,镇人大主席团将把述职评议情况及时向被评议镇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述职评议结果。
通过这次人大代表对镇直单位的述职评议活动,充分调动了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发挥了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镇直单位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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