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白桥镇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及奖励办法》。以进一步缓和建设用地扩张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该《办法》规定:一是补助标准。按省级验收确认后的新增耕地面积1500元∕亩标准支付到村;二是经费构成。办公和补助类经费1000元∕亩,地上附属物和不可预测经费500元∕亩。地上附属物和不可预测经费是指村(社区)征地拆迁过程中对田间树木、道路设施、水利设施、供电设施、种养殖配套设施等修复和补偿费用,以及处理各种矛盾所发生的费用;三是使用原则。镇村统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专款专用,事后审计。
另外,镇政府根据项目开展情况设单项奖励,对项目完成好的,按实绩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主要为参加项目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具体为:凡在12月底前完成拆迁、安置、复垦任务的,设立项目完成基数奖2000元;根据项目复垦面积和拆迁户数及迁坟数量,设立项目绩效奖,复垦每亩奖20元,拆迁每户房屋奖200元、附属物100元,迁坟每穴奖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