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明政办电[2012]61号文件精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这项惠民政策,做好迎接省、市农民负担检查工作,我镇于11月5日组织农经、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全镇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推进会。镇党委书记高房玺、纪委书记刘培宏、财政所所长詹绍亮以及镇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会这次会议。
会上刘培宏就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一是我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实施,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严格规范议事程序,准确界定适用范围,合理确定限额标准。二是其他涉农收费得到有效监管,对涉农收费实行“公示制”。中小学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除了收取作业本费和自愿在校就餐伙食费等,严禁多收乱收;村级办刊征订实行“限额制”;公安、民政、土地等涉农收费部门均按上级标准收费,无“三乱”收费现象。三是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惠农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各项财补资金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户,无任何截留或抵扣现象。土地流转方面涉及的惠农补贴都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四是镇农民负担信访工作得到重视。此外也指出我镇自查存在的问题,如对减轻农民负担的检查不够全面,还留有死角;检查的力度不够到位;检查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和健全等。
最后,高房玺强调要严格按照上级减负政策和文件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我镇的减负工作,确保我镇农村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