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5日上午,阜阳市颍泉区纪委常委孙文涛同志带领区委组织部、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行到伍明镇督查 “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伍明镇纪委书记王明成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伍明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随后,督查组先后到店西村、王寨村进行了实地督查,并与村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交流,查看了有关档案资料,仔细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组建及运转、村务流程化管理、“四议两公开”工作和“三票评议”村干部等工作的情况。
督查组一行对伍明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补差补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查找、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赶上进度,确保质量。
二是工作细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工作要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制度,建好用好网络监管平台,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事务流程化管理,坚持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细化决策内容,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村级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取得实在成效,确保通过上级的考核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