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颍东区委组织部、区农委、区民政局一行到口孜镇督查“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
督查组一行先后查阅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资料,随机调阅了个别村(居)财务管理账目。随后,督查组到王庄村、杜康村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组每到一处,认真听取“阳光村务工程”工作汇报,与村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交流,查看相关档案资料。
督查组对口孜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高度肯定,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补差补缺,认真对照验收标准,及时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抓紧加以整改;二是注重督查,要加强对村级工作的督导,确保“阳光村务工程”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成效显著。(邵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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