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减轻裕安区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参合资金负担。近日,裕安区民政局为全区39193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了近295万元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和新农合参合资金补助,这是该区第二次向城乡低保家庭发放居民医保参保和新农合参合资金补助。
据介绍,此次居民参保、参合资金的发放对象为裕安区2012年12月份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居民医保每人一次性补助120元,农村低保对象新农合每人一次性补助60元,通过发放参保、参合资金补助,使全区城乡低保对象个人参保、参合将不再拿一分钱,完全由政府全额补助,补助资金将通过社会化发放直接通过财政系统的一网联全部打入低保家庭的存折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