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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根据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宣城市民政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社会组织信用建设。
一、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严格登记审查,强化对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社会组织章程,严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审批备案程序。
二、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通过强化社会组织价值引领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开展社会组织诚信承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信用评估等多项举措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2021年对2年以上不参加年检、不正常活动、也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17家社会组织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三、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通过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摸排和发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15家,及时取缔、劝散,有效挤压其生存空间,全面消除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