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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交易活动中现场服务管理职责,积极落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措施,注意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事前守信承诺。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及诚信承诺书;在项目评审前,评审专家需仔细阅读《评审专家须知》。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召开交流座谈会等方式增强交易各方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氛围。
二是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根据《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类)企业信用星级评定办法(试行)》规定,鼓励招标人对入围星级优良企业作为评标评审加分项;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将违约行为上传至“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监管处罚信息窗口”予以联合惩戒。
三是强化信用评价记录。按照“一标一评价”要求,规范开评标见证服务,全程记录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现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表现情况。对现场表现好的,给与表扬;对于表现差的,认真记录详细情况,依据《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考评细则》作扣分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是强化项目跟踪回访。对重大项目组织业务专班,对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的诚信守约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服务,发现失信行为,及时提醒,并督促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