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以来,滁州市公管局坚持法治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在法治理论武装、完善制度体系、依法民主决策、打击违法违规等方面持续用力,推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全面法治。
加强法治学习,深化法治理论武装。建立学法制度,印发《市公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党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加强部门学法,购买《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民法典》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丛书,下发各科室开展自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武装,更好推动工作指导。2021年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内法规、国家安全教育等专题学习5次,党组书记带头上法治课1次。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交易制度体系。印发《滁州市关于规范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基准价的通知》、《关于滁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信用分运用及联合体投标的指导意见》、《滁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导则》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三项制度,确定十二类工程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取值范围,引导合理价中标;优化现行评标办法细则,新增信价量化评估法、工程总承包项目综合评估法;明确工程规模设置信用分满分值和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具体意见,鼓励支持省内建筑企业与央企组成联合体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探索“评定分离”新模式,改变传统“评定合一”招标方式。2021年共有900多个建设工程项目采用了信用分评标,采用信用分评标项目占全部建设工程项目90%以上。
加强合法审查,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市公管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系列制度,完善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法律顾问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决策机制, 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依法科学决策。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出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9次,开展座谈调研11次,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11份。
加强规范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规范》、《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专家咨询论证工作规范》、《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范》等执法工作规范,加强重大、复杂违法案件查处、论证工作,确保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依法适用准确,防范出现冤假错案,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公信力,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公平公正。2021年向公安部门移交违法违规线索4起,向财政部门移交违法违规线索18起,作出行政处罚5起,作出信用处理103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