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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4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制定《亳州市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自即日起开展为期8个月的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明确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破除针对民营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市场准入、退出限制,打通区域间妨碍民营企业商品和服务自由流通的壁垒,清理针对民营企业实行的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纠正不当干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切实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享受政策支持、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
二、确定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本次专项排查整治的范围为各类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包括各地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公告)、政企合作协议及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行为。涉及内容:妨碍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等。
三、工作实施。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从动员部署、清理排查、全面整改、网络互查、督导总结五个层面,深入推进、扎实开展,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清理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彻底整改,做到应修尽修、应废尽废。加强调研督导和典型问题通报。
四、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排查整治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