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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2〕32号)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皖市监办函〔2022〕210号)部署安排,自2022年4月8日至10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一、明确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大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广大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聚焦工作重点。重点排查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等行为。
三、严格工作要求。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市场经济为核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聚焦工作重点,多渠道、全方位深入开展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排查,加强与省、市的沟通,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大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