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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促进水上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保障水上交通安全。4月14日下午,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海事中心召开蚌埠辖区水上交通事故企业安全警示约谈视频会议。蚌埠市江海航运有限公司等7家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航运企业负责人参加了视频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1年度安徽籍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有关情况,对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海事中心就各自管理职责范围提出了安全管理建议。一是要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航运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二是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加强船舶配员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的各项规定;三是要以案为戒,立即开展专项整顿,采取有效措强化对所属船舶的动态管理,杜绝类似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同时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屡次发生水上安全事故的航运企业或船舶所有人进行重点管控,查处结果将纳入企业信用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最后,各航运企业负责人就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行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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