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亳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亳芜园区、谯城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竟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20〕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亳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亳建管〔2021〕94号)。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根据文件要求,请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亳芜园区、谯城经开区规划建设局通知辖区内各类建筑市场主体申报信用信息中的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申报网址:http://114.98.62.33:28800/webserver/app_zhzj_bz/index.html,首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如有新信息则转入下一个考核时段。各企业申报的优良信用信息将在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各县区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亳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指导各类建筑市场主体及时申报信用信息。各县区主管部门要结合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在建筑市场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照《亳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给予相应信用扣分,使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联系方式:王子豪,0558-5657119。
技术支持QQ群:594398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