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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蚌埠市人社局等7部门联合转发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新的实施办法,新办法对保证金的存储、使用、返还、监管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对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盘活沉淀资金,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的保证金政策规定:一是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降幅50%;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二是省级或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享有3年内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守法诚信等级评价A级企业1年内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获得省级或市级“优秀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的2年内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三是在本市范围内有3个以上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储比例还可以进一步下浮,最低可降低到0.5%。四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可用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履约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存。五是新的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缴存可封顶500万元。
2022年1季度,35个工程项目使用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存保证金达5759多万元,减免10个工程项目保证金1721.8万元,同时加大工资保证金的清理返还力度,返还35个工程项目保证金123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