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工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开展2021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枞阳县2021年度省级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共有13家,通过培训参评企业,企业自行在安徽省环境信用评价网上系统填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四个方面共21项指标的内容,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相关要求完成对参评企业的评分,评出企业环境信用等级。环境信用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不良企业。最终评价结果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评分结果为准。
目前,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完成2021年度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自评及县级审核工作并提交,等待市级审核及反馈。
2021年度县级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共有33家,由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实施。日前已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并下发相关参评企业,要求提交书面参评材料。6月底前,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完成参评企业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及时在网上公示。9月底前,将根据企业申诉信息进行复核和现场核查,最终确定2021年参评企业评价结果,同时在网上公布。(陈文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