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市场准入、监管、执法“三项清单”,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5月底注册登记市场主体15.48万户、较年初净增3025户。
准入清单。制定实施《池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以市场监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在药品零售许可等9类许可事项中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并建立适时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构建优质高效、便捷透明、安全可靠的新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监管清单。制定实施《池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包容审慎清单》,对24类初次违法且及时改正的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28类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无主观故意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今年以来,免于行政处罚市场主体32家、直接减少企业损失56万元,因不实施行政处罚为企业带来间接经济效益110万元以上。
执法清单。制定实施《池州市市场监管免于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坚持合法、合理、必要、适当原则慎用强制措施,明确4类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涉及广告轻微违法、产品标签瑕疵等8项轻微违法行为,努力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清单发布以来,全市已对13家企业免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