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高院2022年“五项重点工作”部署,宣城中院出台《关于加强执源治理的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举措,持续巩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成果,扎实推进诚信宣城、法治宣城、平安宣城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全方位启动,构建综合治理格局。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执源治理工作大格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拓展司法救助资金来源,适时引入社会救助资金,切实做好执行过程中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丰富执行宣传,充分运用各种新媒体,围绕重要举措、重大执行行动、先进人物事迹等进行正面宣传,发布执行不能等典型案例,扎实开展执行宣传工作。
二是全覆盖联动,强化配套保障措施。加强与公安、税务、住建、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打破信息藩篱,消除部门壁垒,推动从查到控全面升级,实现联网快速对接、联动直接有效。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与自诉引导力度,统一法律理解适用和立案标准。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网格员+邻长制+执行”工作机制。加强与协同单位的网络对接和信息共享,织密织牢失信联合惩戒网,依法对被纳入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7516人次,发出限制消费令11773人次。
三是全流程推动,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立案阶段,主动告知当事人执行风险,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提供财产线索。审判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提升财产诉讼案件的保全比例;加强对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其主动缴纳罚金、退赔赃款赃物等;与行政机关构建沟通协调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并将行政机关自动履行率作为年度综治考核的重要参考。执行阶段,加大执转破推进力度,畅通执行案件进入破产重整、和解或清算程序渠道,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用好用活罚款、拘留、拘传、失信曝光等措施,形成“惩戒一个,震慑一片”效应,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