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业务规范化水平,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太和县赵庙司法所严把“五关”提升人民调解卷宗质量。
一是把好人民专职人民调解员准入关。新聘任调解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尤其是农村纠纷调解中常遇到的婚姻家庭纠纷、劳务纠纷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不仅要求调解员要依法依规进行调解,同时要求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做好法律知识的宣传,在增强调解效果的同时,切实发挥好法律的引导作用。逐步达到优化调解员队伍的目的,目前,赵庙镇聘任16名调解员,大专以上文化2人,其余均为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二是把好人民调解文书制作关。要求镇、村调解组织,认真按照人民调解卷宗样式的要求和标准,使用统一制作的人民调解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实行一案一档,要求字迹工整。
三是把好人民调解案件审查关。司法所对各镇、村调委会的调解卷宗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查看卷宗制作是否规范,卷内材料是否齐全,调解协议书内容、条款是否合法,调委会印章使用是否规范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写出书面意见,由经办人补充和完善。
四是把好人民调解案件回访关。对卷宗的案件当事人逐一进行电话回访,重点回访协议的履行情况,有无收费现象,及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等。
五是把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关,严格按照“一案一补、调解成功、协议履行、补助到位”的原则发放补贴,加强卷宗质量审核,对不符合卷宗质量标准的卷宗不予申报,促进调解卷宗质量全面提升。(太和县赵庙司法所---张汝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