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有所医”是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一环。今年来,定远县医保局始终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百姓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实现医疗救助四个“100%”。
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100%。实现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全覆盖,确保符合条件的34354名困难群众财政资助参保率100%,2022年度财政资助参保金额达1055.2万元。
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100%。严格执行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救助对象覆盖到全体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特困人员按85%救助、低保对象按75%救助、返贫致贫人口按70%救助、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按50%救助、低保边缘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60%救助。对于在救助后剩余1万元以上的在省内治疗的,再给予50%的倾斜救助。救助比例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正确设置,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今年一季度,住院和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支出资金2837万元,救助3.7万人次。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率100%。滁州市内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全部完成系统升级,困难群众实现“一站式”结算住院和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费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困难人员精准识别率100%。县医保局会同民政、财政、残联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共享各部门信息,医保部门根据新增减困难群众的信息,在医保系统中对困难群众的相关信息进行精准调整、标记,确保参保资助、医疗救助等各项政策及时落实。
下一步,定远医保局将继续聚焦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防范,整治妨碍医保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做实医疗救助,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他们急难愁盼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定远县医保局 彭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