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基层治理水平,近年来,太和县赵集乡将“法律明白人”培养与基层治理相融合,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日常工作中的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乡风文明“引领员”作用,全乡人居环境明显得到提升,矛盾纠纷逐年减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和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性不断提高,全乡上下营造出共建共治共享的村级治理新格局。
矛盾纠纷“调解员”,架起邻里“连心桥”。为发扬“枫桥经验”,构建“和谐平安”赵集,“法律明白人”来自群众、服务群众,发挥其人亲地熟的优势,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情况,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并积极协助村“和事老”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睦,为村民之间架起了连心桥。今年以来,“法律明白人”参与调解纠纷46起,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
法律法规“宣传员”,服务群众“有力度”。“法律明白人”深入到群众家中、广场、企业、超市等人员密集地方,边宣传、边调查的形式面对面向群众宣传综治中心、综治平台在群众生活中的发挥作用;宣传如何防盗、防火消防安全、防诈骗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讲解反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等相关知识,倾听群众的诉求和建议,了解群众对当前的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情况。对群众的一些疑惑现场进行讲解,通过集中宣讲、入户宣传、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目、进村入户传播文化思想,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得到提高。
乡风文明“引领员”,移风易俗“抵陋习” 。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群众主动参与,“法律明白人”以身作则,带头清理自家庭院,积极申报“清洁文明户”等荣誉,为全村做出表率。他们每天走村入户,积极宣传环境整治,动员身边的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引导村民自觉打扫自 家庭院和房前屋后,不乱倒生活垃圾,乱堆柴草。对于部分村民的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的旧习进行上门劝说,解决不了的“疑难杂症”,及时向村委会汇报,村“两委”监督整改。通过“法律明白人”表率引领,一些陈规陋习和不文明现象得到有效改观,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意识明显增强,参与环境整治、美化家园的动力不断提升,干部与群众同心聚力、同频共振,乡村治理得到明显提升。(李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