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项“暖民心”行动,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万佛湖镇发放《致全镇人民的一封森林防灭火公开信》。
工作人员进组入户发放公开信,主要倡议:一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规定。二是主动杜绝野外用火,在禁火期、禁火范围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禁令:严禁吸烟、野炊、明火照明、烧火取暖、烧火驱蜂驱兽、放孔明灯;严禁烧田埂(坎)、秸秆、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和烧草积肥;严禁烧香、烧纸钱、送明火灯、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架设电捕器捕猎和未经批准使用枪械狩猎;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烧制木炭、炼山、计划烧除等生产性用火行为;严禁携带、使用、运输火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等物品进入林区。三是认真做好监护工作。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其进入森林防火区用火、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下一步,该镇将持续强化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村民森林防火意识,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