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障粮食安全始终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通过诚信评价约束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是维护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2023年度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阜粮办联〔2023〕47号)要求,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颍东区面向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粮食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开展评价工作。
此次诚信评价工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粮食经营企业申报,企业主动经“智慧皖粮”信息平台申报粮食经营诚信评定资料,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本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初步评定等级并按照规定公示,初评结果报市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本次信用评价工作主要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采取“不见面全程无纸化”的申报流程,提高审批办事效率,也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依规将粮食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级,明确规定五种信用等级直接判定为C级一票否决情形,强化对粮食企业的信用联合惩戒根据审查情况,推荐安徽阜阳颍东国家粮食储备库、安徽金牧饲料有限公司、安徽谷丰源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立华畜禽有限公司、安徽阜阳东润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安徽金麦乐面业有限公司、安徽皇佳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阜阳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安徽阜阳三里湾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2023年度阜阳市粮食企业信用A级”,在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审定后,经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开展信用评价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督检查精准性的重要举措。此次诚信评价工作,是对颍东区粮食经营领域守法经营情况的一次摸排梳理,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完善评价管理机制,强化对行政处罚结果和专项整治成果的应用,充分把握扣分依据,对问题把握不准的要进行现场核查,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准确,要规范线上评价流程,通过当地信用管理部门进行信用状况审查,充分做好评价结果运用,按照规定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此次信用评价为契机,进一步扩大评价覆盖面,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做好分级分类监管,不断推动“信用+监管”和激励惩戒机制的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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