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阳县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围绕企业“信用+”应用场景搭建,积极探索推行“信用+招标投标”新模式,以信用“变现”让守信企业真正得到实惠。
实行差别化动态管理。初步建立起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以“信用核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的全过程差别化动态管理模式。对存在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治理,依法依规严厉处置,对严重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企业开启绿色通道,通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给守信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 2024年3月1日起,全县政府投资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鼓励取消投标保证金。招标人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鼓励对在“信用中国”标注为“守信激励对象”的投标人免收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明确,对在“信用中国”标注为“守信激励对象”的企业,给予减免履约保证金的优惠待遇。招标人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以现金形式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