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企业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全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实施信用承诺以及信用核查工作制度,并已取得初步成效,推动了自然资源信用体系建设。
一、信用承诺
落实信用承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证时,积极引导办事企业签署主动型信用承诺书,并及时将信用承诺书公示在“信用滁州”网站,提高了企业的守信意识,推动了土地市场有序运转。
推广容缺受理制。企业在申请规划证时,若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因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瑕疵或缺失的,允许企业在作出补正或撤换的书面承诺基础上,先行容缺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企业在信用承诺期限内提交相关补正材料后,及时出具相关办事结果。容缺受理制的实施,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
实施告知承诺制。根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避免了企业“来回跑”、“多头跑”,是我局利企便民的有效举措。
二、信用核查
信用核查作为信用监管的重要内容,该局已将信用核查嵌入本部门的工作流程之中,并编制了信用核查指南。根据指南规定,各职能股室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提前在滁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核查信用主体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信息,若信用主体存在尚在惩戒期内的失信惩戒信息记录的,则依据记录不予受理申请,并将相关情况和信用修复方式书面告知信用主体。待信用主体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并进行信用修复后,再受理其申请的相关业务。
今年以来,该局共查询了48家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信用状况,暂未遇到信用主体存在尚在惩戒期内失信记录的情况。在今后开展工作过程中,将继续严格做好信用信息核查工作,做到“逢报必查”、“逢办必查”、“应惩必惩”,营造良好的守信氛围,推动自然资源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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