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司法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政府的主要抓手,为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全力构筑县、乡合法性审查“三化”体系,赋能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构建“全覆盖、常态化”运行体系。明确县直单位、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统筹本单位法治力量,全覆盖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应审必审,常态化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构建“制度化、规范化”标准体系。制发重大事项目录,推进合法性审查向基层延伸,在各单位、乡镇均成立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审查,强化审查力量,审查程序规范化,审查内容严格把关,审查档案建档保存,可溯源、可追责。
构建“高质量、法治化”保障体系。健全完善联审、并审、会审、延审机制,整合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学者作用,强化对疑难复杂事项的集体审查。为全面推进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和高质量建设贡献力量。(胡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