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桥镇居民李龙柱去年在凤阳县板桥镇帮人做木工,半年干了7万多元,由于雇主没有及时结清工资,便立下欠条:于当年底前还款。春节已到,李龙柱便电话联系板桥镇的郑某某,要求其支付工资,郑某某便还了一万元,答应余款一个月内还清。一个月后再次微信联系,便没有回音了,电话也不接。4月底李龙柱来到炉桥司法所,请求司法所提供调解服务。
司法所初步了解情况后,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凤阳县人,不在本辖区调解起来不方便,但可以电话进行法治教育,敦促对方当事人尽快履行,必要时也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经电话联系后,司法所首先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对方当事人得知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后,表示自己目前在住院,暂时手头没钱,等出院后尽快搞钱还账。司法所工作人员让双方当事人电话里协商还款方式和期限。经协调,对方当事人郑某某答应5月份还款3万元,余款3万多元于7月底付清。经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李龙柱对电话通话内容进行录音以保留证据,便告诉对方当事人一旦届时不履行就依法起诉,对方当事人再次保证按时还款。
李龙柱对司法所电话调解表示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将跟踪纠纷进展,必要时可以联系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