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帮助企业纠正失信行为,保障失信企业正当权益,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助推营商环境优化,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和优良的营商环境,市应急管理局加强落实信用修复工作。截至2024年5月底,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经完成83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企业的信用修复指导工作。
一是以强化组织为抓手。明确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系统组织学习《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积极参加市信用办组织的工作培训会,编制信用修复手册,组织全员学习。
二是以普法宣传为桥梁。在日常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广泛宣传《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执法人员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便于公示期满后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三是以精准服务为核心。按照处罚决定日期梳理待信用修复企业信息名单并形成台账资料,公示期满后主动靠前开展精准服务,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处罚信息公示网站、修复流程、需提供的材料,全程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并协助企业与信用办沟通,及时进行审核。信用办未审核通过的,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做好后续指导,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宣传引导,帮助企业纠正失信行为,修复自身信用,保障失信企业权益,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助推营商环境优化,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和优良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