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江集镇派出所求助电话,发现一只浑身棕红色、布满黑色斑点的“小鹰”,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技术骨干前往救治,发现是一只落单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幼鸟,随后进行初步检查救治,送至阜阳市野生动物救助站。
红隼(学名:Falco tinnunculus)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喙较短,先端两侧有齿突,基部不被蜡膜或须状羽;鼻孔圆形,自鼻孔向内可见一柱状骨棍;翅长而狭尖,扇翅节奏较快;尾较细长。飞行快速,善于在空中振翅悬停观察并伺机捕捉猎物。常见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
同时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民作出呼吁:夏季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如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需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不投喂、不接触;如遇无法辨认的野生动物物种,不要自行放生,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倡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剑豪) |